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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商标注册量的增加,商标驳回数量也逐渐上升,那么为什么上班会被驳回?驳回理由有哪些呢?这些问题由中细软为您解答。
随着商标注册量的增加,商标驳回数量也逐渐上升,那么为什么上班会被驳回?驳回理由有哪些呢?这些问题由中细软为您解答。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有多大?
一般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原因分为两个,一个是绝对理由,一个是相对理由。
绝对理由,是指申请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分布在以下条款中:
1.第十条:关系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道德风尚及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区划的地名等;
2.第十一条:关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以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
3.第十二条:关于三维标志注册的限制性规定;
4.第十六条: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等。
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予以驳回,由于“绝对理由”被驳回的商标,阿智是不建议做驳回复审申请的,因为成功率基本为零。
相对理由,是指与在先商标权利的冲突,即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或已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这类驳回理由可操作性比较大,因为审查员对商标相似的判断有一定主观性,只要补充的证据材料中能够说明异议的问题,证明该商标已经在先使用,那么就有很大的几率复审通过。
商标驳回复审的成功率取决于以下几点: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即接到驳回通知15日内。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被视为无效。
基于“相对理由”被驳回的商标,阿智建议复审理由可以从商标图形的构图及颜色、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以及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出发,充分论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存在近似。申请人还可提供证据证明申请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并未引起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以此进一步论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存在近似。
4.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注意:自今年9月1日起,向商评委提起驳回复审(不含马德里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驳回复审)申请的,可不再提交驳回通知书。
5.交纳商标评审费。
符合上述条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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