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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认为商标经过三个月的盲期,就基本没有问题了,可以注册成功了,事实是商标注册后还有一个商标初审公告三个月,在这三个月中如果有人对您的注册商标提出异议那就必须进行商标异议答辩,商标局认为符合条件注册的才会予以注册。
很多朋友认为商标经过三个月的盲期,就基本没有问题了,可以注册成功了,事实是商标注册后还有一个商标初审公告三个月,在这三个月中如果有人对您的注册商标提出异议那就必须进行商标异议答辩,商标局认为符合条件注册的才会予以注册。
那很多朋友就会问了,如果有人故意提异议呢?
商标异议虽然是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但是需要有正当理由,首先是与在先注册商标近似的,第二是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的才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没有这些情况是不用担心的,其他的异议理由也是不能成立的。
商标异议
一、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
二、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
三、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商标异议答辩
异议答辩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无效(注:为了按时出版“商标公告书”,《商标注册公告》往往会在异议期限满前几天排好印刷版,当他人的商标异议在异议期限截止的前几天甚至是最后一天提出的,加上邮寄所需的途中时间,就会出现既被提异议又被“注册公告”的情况)。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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