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装鞋帽(25类)
- 酒商标(33类)
- 食品商标(29类)
- 医药商标(05类)
- 方便食品(30类)
- 科学仪器(09类)
- 日化用品(03类)
- 餐饮住宿(43类)
- 广告销售(35类)
- 健身器材 (28类)
- 更多
在分类中搜索“”
近年来国家对知识产权一直处于非常重视的状态,也在各个方面建议企业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因为了解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管是商标注册还是商标转让的人都越来越多,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样办理商标转让呢?
近年来国家对知识产权一直处于非常重视的状态,也在各个方面建议企业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因为了解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管是商标注册还是商标转让的人都越来越多,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样办理商标转让呢?
商标转让的成功率很高,但是不是全无风险的,需要注意一些相关问题。
1、商标转让需合规合法。《商标法》对于商标转让有一系列规定,如“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确保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可见商标转让要顺利完成,需要得到商标局许可,否则转让商标将不受法律保护。
2、商标转让申请文件需齐全。转让注册商标时,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都需要向商标局提交一些申请文件,这些文件包括商标转让申请书、经转让人和受让人签字盖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委托书》等。
3、近似或相同商标需一并转让。《商标法》明确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或将在转让注册商标时,商标转让方需要将持有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如此商标作用才能得以维持。
4、商标专用权期限是否已到。商标注册皆有期限,我国商标法上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注册。关键的问题是,如果商标注册已经快要到期了,相关交易方要督促商标注册人去完成续展手续。特别是在转让前(转让完成后就是受让人自己的事情了),或者在许可、质押期间,更要确保商标注册人的续展注册,以免损害自己的商业权益。
5、联合商标不得分割转让。联合商标作为商标转让人拥有的系列商标,联合使用时才具有相应的显著性,可区别近似;如果联合商标被分割转让,很容易造成受让人和转让人在同一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商标构成近似,混淆商品或服务来源,因此联合商标不得分割转让。
以上就是中细软小编为大家所整理分享石家庄商标转让过程中需注意的相关事项有哪些的相关文章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商标知识产权相关业务,欢迎关注中细软官网或者直接与相关在线业务客服顾问在线咨询了解。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关于我们| 推广服务|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意见反馈 网站地图
中细软网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305445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886号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815号长江湾广场 传真:010-58143981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700-0065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