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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来源: 中细软 作者: 中细软 2021-04-15 10:25:021911

大米商标属于第几类?第30类方便食品商标就是我们大米商标的所属类别了,那么大米商标转让需要多少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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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转让时间


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至商标转让完毕,大约需要6至10个月的时间。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和《商标执法条例》的规定: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继承、兼并、重组等原因发生转让的,由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到商标局办理该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3.法院决定转让商标专用权的,还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办理商标转让或者转让的,应当填写《商标转让注册申请书》。

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申请但未注册的商标也可申请转让或转让。


二、商标转让方法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种方式:


(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处理安排。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商标局地址


申请人也可以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局办公室。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处理局二层挂号注册大厅


四、转帐方式


转让文件只有一种形式,即转让/转让请求/注册商标请求。


五、请求信息及处理程序


(一)预备请求书件


1、提交的申请如下:

(1)商标转让/转让/注册申请

(2)转让人和受让人签字或者盖章认可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向商标注册大厅双方代理人提交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比对后返还)由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直接办理。

(4)提出转让请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5)请求文件使用外文的,还应当提供请求人或者代理人签字认可的中文译文。


2、详细说明

(1)根据请求书的要求逐一填写,并打字、打印;转让人、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2)转让每一商标的请求书(每一注册号),应当由转让人、受让人、受让人盖章或者签名,并共同办理有关手续;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提出申请外,还应当提交受让人和受让人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如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自然人身份证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签名,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转让请求不需要转让方主体的资历证明复印件,但需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原件);受让方和受让方均为自然人,由本人办理。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人组织办理的,委托商标代理人还应当向委托商标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4)办理商标转让请求,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注明下列事项:

 A、个体工商户能够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挂号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请求,也能够以执照上挂号的担任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请求。以担任人名义提出请求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


  ①担任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B、个人合伙能够以其《营业执照》挂号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挂号文件挂号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请求,也能够以整体合伙人的名义一起提出商标转让请求。以整体合伙人的名义一起提出请求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


  ①合伙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③合伙协议。


  C、乡村承揽经营户能够以其承揽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转让请求,请求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揽合同。


  D、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能够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布的挂号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转让请求,请求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布的挂号文件。


  E、处理转让商标请求,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商标转让请求的产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受让人在营业执照或有关挂号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许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F、关于自然人受让人不契合上述规矩的商标转让请求,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告诉请求人。


  请求人供给虚假资料获得商标权的,由商标局吊销核准商标转让。


  (5)处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承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许法令文书。例如,企业因吞并、吞并或许改制而发作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吞并、吞并或许改制文件和挂号部分出具的证明。吞并、吞并或许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受,挂号部分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联系、原注册人现已不存在的现实状况。因法院判定而发作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令文书,法令文书上的被执行人称号和承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企业称号应当与请求书中的转让人称号和受让人称号相符。


  (6)如果请求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应留意下列事项:


  A、商标由一个人一切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请求书时,受让人称号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称号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称号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B、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一切的,在填写转让请求书时,转让人称号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称号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称号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称号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C、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作改动(包含共有人的添加或削减)而请求转让的,在填写请求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称号和地址填写在请求书的转让人称号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称号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请求书的受让人称号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称号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称号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7)如果请求转让的商标是团体商标、证明商标,除请求书外,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团体商标转让需提交商标转让合同、团体成员名单、受让主体资历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商标运用处理规矩。


  B、证明商标转让需提交商标转让合同、受让主体资历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检测能力证明和商标运用处理规矩。


  C、地舆标志团体商标/证明商标转让需提交商标转让合同、受让资历证明文件复印件、地方政府或主管部分同意该地舆标志转让的批复、受让人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和商标运用处理规矩。


  (二)提交请求书件


  1、直接处理的,请求人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请求。


  2、托付商标署理安排处理的,由该商标署理安排将请求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交纳转让规费


  请求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为1000元人民币。


  如果是托付商标署理安排处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署理安排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六、留意事项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转让在同一种产品或者类似产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转让注册商标的请求不应当存在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2。转让人或者受让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在请求书中指定国内接受人作为接受商标局的法定文件。


3.转让请求提出后,商标局向权利人公告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请求受理书(直接处理的,按照请求书填写的地址邮寄给权利人;对于如果是代理,它会将其发送到代理安排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公告“不予受理通知书”(直接处理的,按照申请书填写的地址邮寄给申请人;处理的,发给申请人)。


4.转让请求需要更正的,商标局向权利人公告更正通知(直接处理的,按照请求书填写的地址邮寄给权利人;处理后,发给代理机构安排)。(五)责令限期改正;权利人逾期不改正的,商标局有权视该转让请求为放弃或者不予核准。


5.转让申请经核准直接办理后,商标局根据申请书填写的地址,邮寄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受让人的转让证明经办理后发给代理机构。注册商标应当标明转让。证书交存日期为公告日期,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6.转让请求视为放弃或者不予核准的,由商标局声明《放弃对价通知书》或者《不予核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邮寄给申请人;由代理人办理的,按照代理协议办理。


7.转让请求的受让人由一人以上分享的,仅向代表人发出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者证明。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当按照要求补发。


8.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处理转让请求的,商标局应当将全部文件送交商标代理组织。


9.申请类别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准的世界分类类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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