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装鞋帽(25类)
- 酒商标(33类)
- 食品商标(29类)
- 医药商标(05类)
- 方便食品(30类)
- 科学仪器(09类)
- 日化用品(03类)
- 餐饮住宿(43类)
- 广告销售(35类)
- 健身器材 (28类)
- 更多
在分类中搜索“”
目前的社会现象,人气明星名字往往会被注册成为商标名字,利用明星的知名度打造产品受关注度。正是因为商标的红火,所以很多人都在注册商标。如何办理商标转让明星成为商标,中华商标超市网提供优质商标转让服务,满足您的欲望。
如何办理商标转让明星成为商标!日前,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被诉裁定,争议商标为第5115609号“朗朗LANGLANG”商标,由肖志夫于2006年提出注册申请,2010年被核定使用在第41类演出等服务上。
法定期限内,郎朗针对争议商标向商评委提出争议申请。商评委以争议商标构成对郎朗姓名权益的损害为由,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肖志夫不服商评委裁定,提起行政诉讼。
肖志夫诉称,争议商标“朗朗”与第三人姓名“郎朗”存在显著区别。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在音乐厅、现场表演等服务上,与第三人取得较高知名度的钢琴演奏间的关联性较弱。争议商标不会使相关公众将之与第三人相联系。被告关于“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他人的姓名权”的结论,缺乏基本事实依据。如何办理商标转让,名人变成商标名字。原告注册商标的行为没有侵犯第三人姓名权的主观恶意。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争议商标转让注册日前,郎朗已成为公众人物。如何办理商标转让明星成为商标!争议商标与郎朗的姓名极为近似,核定使用的音乐厅、现场表演等服务与郎朗广为人知的钢琴表演存在一定共性,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损害了郎朗的姓名权,同时可能会降低郎朗在公众心中早已形成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中细软集团中华商标超市网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的专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专注知识13年,商标注册量,商标转让,全国遥遥领先,560人豪华知识产权团队,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关于我们| 推广服务|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意见反馈 网站地图
中细软网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305445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886号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815号长江湾广场 传真:010-58143981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700-0065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